推免新政策有以下四条:
1. 内保还是外保可以自由选择。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高校不再设置留校限额,也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
2. 专硕还是学硕可以自由选择。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3. 接收相不交叉。、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工作。
4. 推免过程要通过“推免系统”。教育部建立“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5、破格录取。
破格复试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说明:第五十三条,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专业分超高,允许破格复试。今年,教育部明确提出了破格复试的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在录取方面,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此条政策一出。有利于选拔出“偏才怪才”。
此前高校也出现过破格复试的情况,但大都是为了弥补某个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此次政策调整,则不单招生单位是否招满,更加注重看考生是否有科研发展潜力、是否具有进一步深造的能力,与过去比有很大变化。
这是重点从考生的情况出发,而不是仅从招生单位的情况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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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研政策变化
1、报考研究生不再受年龄限制。
教育部发布《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去年相比,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被取消。
2、研究生招生实行全面收费。
3、硕士生录取类别调整,由原先的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4种,简化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4、按一区二区,划两条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