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职责如下: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深圳物业管理师考试)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11、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2、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13、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班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其余三门课程为考察课,以自学为主。
物业经理上岗证(年检)继续教育报名资料:
1、物业经理上岗证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