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扩建或改造前的鉴定
主要指建筑工程进行改造、修缮或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如建筑增层、扩建、荷载增加、工业厂房生产工艺改等,原设计不能继续满足使用要求,或者原设计不可考,或者对工程量、结构承载能力有怀疑而对建筑、建筑局部或某些结构构件进行的承载能力、安全性、可靠性检测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b)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房屋危险性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依据国家现行标准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多年来所完成的项目普及全省、涉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