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2008年“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写进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把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明确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地位。为配合国家推动散装水泥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泥凝土管理办法,部分地区还制定、颁布了使用预拌砂浆的相关地方规章。产业政策的完善,立法工作的突破,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的协同力度得到增强迅速提升。
在推动我国散装水泥发展的过程中,各地始终保持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健全。目前已有73%的省级机构、58%的地(市)级机构和50%的县(市)级机构由自收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一步稳定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和干部队伍。
各级散装水泥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及时反映行业需求并开展相关服务。经过多年的推动与发展,我国专业化的散装水泥产、运、储、用等环节构用:具规程散装水泥、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散装水泥发展格局已逐步 形成,发展模式也更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新时期,我国散装水泥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困难,抓住机遇,克服困难,争取“发散”和“禁现”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发展战略对散装水泥产业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积极的宏观缢济政策为散装水泥提供了发展平台。首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确定“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经济工作方针,并相应出台了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和消费的财政、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