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公路局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严格按照现行国标的要求进行,主要应从公路的设计宽度、
判读距离以及制约设计时速的一些地貌、村镇等诸多因素统筹考虑设计标准和设置
种类。与公路建设和改造同步设计、同时完成,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新改建
工程的标志标线的设计和施工,一是可使公路主体工程建设与标志标线工程同期安排
、同步完成,一并交接;二是把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及资金交由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完成,
并验收。应与公路通行环境相协调,一条公路主体工程完工以后,设置必要的公路交
通标志标线及其它辅助设施,才可谓具备一定的交工使用条件。齐全、鲜明的标志标
线和两侧自然的景观环境相互协调,同是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逐步改造使用中的按原有国标设置的标志标线,原有的标志在设计标准和制作质量
上已不能满足新规范要求和使用的需求,因此应在保持原有标志安全、齐全、明显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之机逐步加快更新改造速度。原来设置热
溶标线的路段,在比较完整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待路面大中修或标线老化时,再行
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