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白云区合伙协议合同律师合伙开店合作协议

  • 发布时间:2019-05-28 14:56:07,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5039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
  • 公司: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戴律师,手机:13416318024 微信:xintinglvsuo

戴允丝律师,广州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擅合伙纠纷官司的律师,在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经验丰富,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中共党员,从事法律近10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严谨细致、对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团队集合了来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在理论上,他们学有所成,在自身研究的领域有着比较深的造诣;在实践中,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经验,并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和私人法律顾问,为很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专家级的服务。

如何解决审理合伙纠纷案件的程序问题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

[二]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论当事人。

[三]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

1、在法庭审判人员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

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审核。

法院对当事人自己或者审计机关对帐目的审核结果应进行审查。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可予认可;对审核结果虽有异议,但又提不出相反证据的,对其异议不予支持。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