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方式:销售金额-采购金额-费用(全额抵扣)以公司纯利计税
税率:公司纯利亏损,不需要缴税;
2018年3月31之前,按照公司纯利16.5%缴税;
2018年4月1日起,公司盈利在200万港币以下,按照纯利*8.25%缴税,公司盈利在200万港币以上部分,按照16.5%缴税。
注意
*同一股东名下,若有多个香港公司,只有一个可享受8.25%低税率税率优惠,其余公司仍按照16.5%利得税率。
*若有员工薪资作为费用,收到薪俸税表需要实报,2018年3月31之前,一个员工年薪不超过12万港币,不产生薪俸税;2018年4月1日起,一个员工年薪不超过13.2万港币,不产生薪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