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专业设计单位
为专业设计单位,对燃气管道工艺设计、方案选择、设备选型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实践中一般介入较晚,不能与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在早期进行有效沟通,从而提出合理、科学、经济的配用条件,确保预留预埋位置正确尺寸合适。
1.4 燃气工程的设计一般在其它分项工程之后,存在较多的空间障碍:
出于造型外观的要求,某个空间不能布置燃气管道。
某些空间依据标准或规范严禁布置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线)有安全间距的要求,某个空间其它管道(线)已经布置,燃气管道无法布置。
另外,燃气专门的设计标准或规范较为滞后,对城市综合体的燃气设计指导性不足,在修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时应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