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2133介绍:
2013年3月,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正式发布了针对电池安全标准EN版。此标准主要针对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和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新的标准将取代2003年发布的版EN同时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还指定了旧版EN 62133 标准失效日期,按要求EN版将于2016年1月10号正式撤销。倍测实验室提醒各大电池厂商及电池产品制造商注意尽早导入新版EN以免以后电池产品出口至欧洲地区受到影响。
此次,EN版和旧版标准一样都是引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从标准内容上看EN等价于IEC版。新版标准在内容和技术上较旧版都有较大的变化,以下是新旧版IEC62133内容上主要的差异。
二、EN 62133标准使用范围及名词术语的定义
EN 62133规定了在预期用途或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便携密封的二次电芯或电池(不包括纽扣电池)的安全要求。我们常见用在便携电子电气产品的电池,如手机、MP3/MP4、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的可充电的镍镉、镍氢、锂离子和锂聚合物电池,都在此标准的范围。标准对一些关键重要的名词术语作了简洁明确的定义,例如预期使用(intended use),合理可预见的误用(reasonably foreseeable misuse),二次电芯(secondary cell),二次电池(secondary battery)等等。最后为了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重现性和一致性,此标准中也规定了参数测量容差,控制或测量值的总精度涉及到规定或实际的参数应当在以下容差范围内:电压为±1%;电流为±1%;温度为±2 °C;时间为±0,1 %;尺寸为±1 %;容量为±1 %。这些容差包括测试仪器、测量技术和测试程序中其他误差的组合精度。
三、锂离子电池EN 62133测试要求和条件
标准的第四章作为核心的测试章节,共列出了十四项测试,预期使用条件下的测试为4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的测试为11项。其中针对镍系和锂系电芯/电池各为12项,预期使用条件的测试4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测试各9项。依据4.1章节规定的样品预处理为充电以前,电池在20±5°C、0.2 It的恒流放电到规定终止电压,然后在20±5°C用制造商声称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除非标准另有规定)。
安全信息、标识和包装要求
标准第五章提出了产品的信息安全要求,要求二次电芯或电池的制造商应确保向设备制造商以及电池的最终用户提供相关安全信息以降低电池在正常使用或特殊误用时可能导致的伤害。设备制造商有责任为使用含二次电芯或电池的设备最终用户提供设备使用时的潜在危险的安全信息。
由于安全指引的信息附着在电芯或电池的规格书或说明书里,并不可能被设备制造商或最终用户随时或第一时间查阅到,所以标准第六章规定重要的参数和警告语应标识在产品上。电芯的标识根据不同的电芯类别参考标准IEC 60285《碱性二次电芯和电池——密封镍镉圆柱形可充电单体电芯》,IEC 61436《碱性二次电芯和电池——密封镍镉柱形可充电的单个电芯》,IEC 61440《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芯和电池——密封镍镉小型方形可充电单个电芯》,IEC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可充电电芯——第一部分:镍镉电池》, IEC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芯——第二部分:镍金属氢化物电池》或IEC 61960《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芯和电池——便携式二次锂电芯和电池》,如果制造商和用户之间达成协议,用于电池组装的电芯可以不标识。对于电池的标识参考组装电池电芯的标识方法,还应当加上适当的警告语句。此外,电池上还应标记或提供电池处理和的充电说明的有关信息。
最后,第七章对包装也作了一些要求,要求产品包装能够避免运输、携带和堆放过程中的机械损坏,包装材料和设计能避免意外的导电产生,防止端子腐蚀和潮湿。
四、锂离子电池EN /IEC 62133测试的申请流程
1.发送电池规格书
2.确认报价
3.填写申请表
4.收到申请表后出具报价单
5.寄样品
6.收到申请表、报价单回传、样品和款项,开案测试
7.测试完毕,出EN/IEC 62133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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