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承装类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二、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5、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三、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