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商标未注册能解除加盟吗

  • 发布时间:2019-06-06 16:37:00,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503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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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10年经验,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案件结果效果好,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擅长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战、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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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可以以正在注册中的商标来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吗?

一、公司可以以正在注册中的商标来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吗?

律师解答:企业可以正在注册中的商标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但应在合同履行时取得该注册商标权

特许人以其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对外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该商标应为注册商标。如果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合同所涉商标正处于申请状态,只要特许人在履行合同时该商标能够获得注册的,该特许人就不构成违约。

二、公司可以以被驳回注册申请的商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吗?

律师解答:企业不得以被驳回注册申请的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企业以其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对外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其拥有的商标应为注册商标。如果企业拥有的商标经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的,则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该企业不能以该未注册的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对外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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