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人的资格
在日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商标这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团或财团,不得以其名义享有商标保护权力。日本商标法在第2条中明确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将来激活使用商标的人。因此,在商标申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
对于外国人向日本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体要采取以下原则:
ü 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实际上,申请人即使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但是如果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国内由住所或真实有效的营业所的,均被视为“准成员国国民,可以向日本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ü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ü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
ü 任何具显著性的文字﹑图案或文字加图案的标记均可申请注册。
ü 申请前查询的作用是找出类似或相同并对申请有影响的已申请/注册的商标。查询后再分类为最多十项指定物品或服务,总共有45类。费用为有效期十年。之后可在到期日或之前,续期十年。
ü 提交申请后,商标注册署审查员会对申请做出审查。如申请合乎商标法条例及没有抵触其他注册或已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署会发出公告许可证及列明商标获准注册所须遵办的条件。如在公告日期起计之2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反对,申请人便可申领注册证书。由申请日至发出证书需时大约18个月。
商标注册需要时间
ü 所需时间-通常一个流畅的申请需时18个月
发帖人:Lisa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