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申报卫生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论文要求规定如下:
2019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仍然按照:〈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专发号)规定执行:
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送审论文均按要求须公开宣读。申报不同任职资格须符合以下要求: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1)卫生正高级(医师类、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2)卫生正高级(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2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负责人。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1)卫生副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2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预防医师类、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
(2)卫生副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卫评审〔2017〕1号规定:
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 有“ISSN”、“CN”期刊号,“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包 括连续型电子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 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按文件规定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者,请参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并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目录可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