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抚养费纠纷;孩子非亲生能离婚要抚养费吗

  • 发布时间:2019-07-23 15:49:51,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28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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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之后,能起诉追讨多少抚养费?

律师解答:按照广州市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来计算,详细计算情况请参考下面的判决。

判决书节选:

王某1与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养费,鉴于双方均未举示证据予以证明。结合重庆市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计算王某2抚养费为:2007年度计算3个月631.75元(2527元/年÷12月×3月)、2008年度2885元、2009年度3142元、2010年度3625元、2011年度4502.06元、2012年度16573元、2013年度17814元、2014年度18279元、2015年度计算3个月4935.5元(19742元/年÷12月×3月),共计元。期间王某2由王某1与甘某共同抚养,应确认王某1支付的部分为元元÷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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