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物资销毁公司,食品销毁,饮料销毁,文件销毁

  • 发布时间:2019-06-10 15:44:28,加入时间:2018年09月10日(距今2521天)
  •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万象路125号
  • 公司:成都变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杨经理,手机:13679086435 微信:xunshou QQ:414000088

成都物资销毁公司是一家专业销毁公司,我们可以免费上门评估,是市内合作伙伴中信誉度高、价格实惠之一。产品报废销毁处理中心主要是为了安全环保处置提供一站式产品报废销毁处理服务,以促进“节能减排、无害化处置、循环经济、绿色生产”的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市场品牌荣誉。

我们还可以做到销毁全程录像拍照,您可以到现场监督销毁,也可以远程监控,销毁服务结束3天之内,我们公司提供书面文件销毁证明,以快递形式寄给委托单位,包含了销毁文件单位、销毁文件的种类、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按照委托客户的要求,我们也可以提供销毁时现场的照片和视频文件。

1. 决定销毁的涉密载体,应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2.送销毁机构销毁的涉密载体,应严密封装,由专人押送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销毁机构或定点承销单位销毁。3.机关、单位自行销毁少量涉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4.严格禁止将拟销毁的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转送他人。

(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