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认证司办-理领馆双认证?
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双认证范围之外的,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中国伊斯兰协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哪些文件属于贸促会代理领馆双认证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馆双认证的文件。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双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