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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工作签证所需资料:
1. 学位证书(原件): 学士学位以上;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专用章;在韩国取得的学位原件需要交给劳动局 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翻译件一份
2. 两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证明(原件):所出示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以后的工作经验有效;原国外工作单位出具;人事经理以上负责人签字(日本、韩国公司须盖理事章;港澳台公司须人事经理以上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语言须用工作所在国语言;提供中文翻译件; 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翻译件一份
3. 中文简历:须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须注明具体年限)、工作经历(须注明某具体年限任某公司任何职务) 原件两份
4.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申请人在本国居住地政府相关部门(如司法机关、警局或相应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该证明不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出具,需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提供中文翻译件; 原件一份、翻译件一份
5. 有效体检记录:申请人如在境外,请到使领馆指定的公立医院体检,项目须含艾滋、梅毒、心电图、胸透;如已在境内,指定体检地址及要求请见附件; 复印件一份
6. 护照首页(照片页):确认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三份
7. 照片:2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照; 原件八份
8. 中文姓名:附纸说明即可; 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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