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租客拖欠租金多久,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咨询:我有一套房子是去年6月租出去的,约定房租每月一结,刚开始租客交房租还比较准时,可从去年10月开始就一直拖欠房租,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我想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求租客离开?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的承租人方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由于该规定不属于法律,故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依据,立法机关应及时废止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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