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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双方通过法院诉讼来离婚。
协议离婚
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小孩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婚姻问题进行了妥善的处理,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离婚协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快捷、经济;弱点是:离婚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为避免日后出现争议,离婚协议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出现争议,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予以解决纠纷。只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会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院诉讼离婚
通常是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采取的离婚方式。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