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常温诊断试剂6840)有效

  • 发布时间:2019-06-21 11:14:16,加入时间:2019年02月20日(距今236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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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医疗器械的审批单位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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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器械的有效期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有效期为长期,除非企业变更或者注销,否则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直接一直使用就可以了,每年年底都要上交一份自查报告,来汇报本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证书到期后,提前六个月申请延续,要不然证书到期后就不能正常的延续,只能走注销流程了,同样的,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样,每年年底都要上交一份自查报告,来汇报本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

因为专业值得信赖,峰企源专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欢迎您的垂询!经营医疗器械的小知识:

1、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2、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调整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可能为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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