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名称使用条件限制

  • 发布时间:2019-06-27 09:31:40,加入时间:2019年01月08日(距今19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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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圳市发起成立慈善基金会对名称的使用都有严格的限制,还需要做好可行性报告来体现申请办理深圳市慈善基金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来说深圳市慈善基金会注册开办资金需要实际出资200万元,其它城市地区已经调整到800万了,这里向大家回复下相关的问题,详细具体的联系汇域国际商务—闫经理沟通洽谈。

慈善基金会可以合理的免税,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同时又能提高企业和个人正面形象及社会影响力,树立正面积极的社会责任感。

一、慈善基金会的解释:

答: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首先,基金会是财团法人。基金会财产的来源是捐赠财产。其次,基金会开展的活动必须属于慈善活动,还要与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符合。

最后,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法人。民法总则第86条,非营利法人,就是不得向发起人、设立人、理事会成员、工作人员等分红和分配。

二、慈善基金会的名称使用有哪些限制?

答:根据《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基金会名称使用

有以下规定:

(1)“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

(2)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应当使用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3)基金会不得使用姓氏作为基金会字号;名称应当反应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名称包括:中国/所在省市+字号+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基金会。”

(4)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5)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发起人能否要求返还慈善基金会的注册资金?

答:发起人不能要求基金会返还最初的注册资金。设立基金会的财产和捐赠人财产之间具有独立性。捐赠人一旦将财产捐助出来成立基金会,该财产的所有权便不再属于捐赠人所有,而成为基金会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

四、办理深圳市慈善金会需要三个月时间,也就是90天左右时间可以办理下来。

注意事项:新办理成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慈善公益基金会,转让现成慈善基金会变更及相关问题联系汇域国际的闫经理交流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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