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时间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
2、 所需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3)其它有关资料
3、 办理程序:
(1)在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核销发票
(3)结清税款
(4)收回有关证件,发放获准注销通知书
4、 承诺办理时限:一般当场办结;
然后,先办工商业执照,再办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