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授权代表

  • 发布时间:2019-06-26 14:31:06,加入时间:2018年08月02日(距今24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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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或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境外的制造商明确指定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该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EEA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职责。

-- 新方法指令要求必须位于欧洲经济区境内并且具有商业注册地址;

-- EEA成员国的主管机关可以随时找上核查境外的制造商是否履行了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所要求的职责;

-- 制造商的一般商务代表(例如授权经销商),不论是否位于欧洲经济区境内,都不应该与的混淆;

-- 虽然可代表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职责,但制造商依然是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

在欧盟的产品指令(Directive)英文版里使用的标准术语为(英国式英语) 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因为需要指定的多数为位于欧盟境外的国家的制造商,尤其以美国的制造商为多, 美国的制造商更喜欢将以美式英语书写为: 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鉴于中文并非欧盟的语言,因此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并没有对应的中文的术语。在中文的翻译里,通常将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或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译为:
 。 也有翻译为: 欧盟授权代理、欧洲授权代表、欧洲授权代理等。通常简称为:欧盟代表或欧代。也有使用: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在台湾,还有使用欧体授权代表或欧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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