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广州借贷代理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6-27 23:47:43,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98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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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广州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官司的律师,在债权债务法律有较高造诣,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全日制广东名校重点法学院校毕业,中共党员,从事法律近10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严谨细致、对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民间借贷利息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解答:能。《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施行后,《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因此,其中第六条关于利率的限制也相应废止。《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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