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是广州市加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法院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如:
房产担保须提供:
A.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
B.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担保房产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汽车作担保的须提供:
A.行驶证复印件,
B.车管部门出具的该担保汽车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银行存款作担保的须提供:
A.银行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B.开户银行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存款证明书。
(5)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起诉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 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11)当事人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等,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承担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3)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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