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公示之后,证书下发之前,科技部会要求部分企业进行备案审核情况简述,内容包括:
1、详述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并阐述其技术领域的关联性。
2、详述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3、详述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归集依据,列出明细表,并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据。
4、将相应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运行界面进行截图展示。
特为您提供高新检查重点(收入部分),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与技术领域的关联性。
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归集依据,并提供主要代表性合同和票据。
对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运行界面截图,对应发明、实用新型等硬件产品的产品照片。
附件:明确规定不属于《国家中线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
具体内容内容如下:
(1) 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与技术领域的关联性。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 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检查重点:在检查中,重点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也就是在高新申请书中填写的PS中“关键技术”部分描述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即俗称的“八大领域”;并要对应到三级领域。包括文件中未提及的技术及明确规定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见附件)。
(2)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政策依据: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检查重点:在检查中,重点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也就是在高新申请书中填写的PS中“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一栏中的描述中:
1、 PS对应的知识产品是否对PS有着支持作用,也就说没有知识产权中的技术那么高新产品(服务)也就不会存在,知识产权中的技术是高新产品的关键技术,是高新服务的核心技术。
2、 PS如果为软件 产品那么对应的知识产权应为: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PS如果为纯硬件产品那么对应的知识产权应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PS如果为软硬件结合产品那么对应的知识产权应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技术软件著作权(软件部分应有对应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支撑;硬件部分应有对应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