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农业部更新了输美禽鸟羽毛类产品随附兽医卫生证书要求,在保持了原有证书格式和要求的情况下,对证书中证明栏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重新规范。
新规涉及的羽毛制品为经深加工的羽毛制品(经洗涤、蒸煮、染色、烘干等工序处理的羽毛制品,仅洗涤的羽毛不属于该类产品),并且该羽毛制品属于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分类代码品目020905所列产品。该类产品向美国出口时,必须随附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证书证明内容必须使用中英文或英文的规范用语。
兽医卫生证书证明内容变更较大,产品名称方面,需在证书证明内容栏添加中英文或英文的产品名称,具体的规范描述如:“出口羽毛”;需在证书证明内容栏以中英文或英文描述产品的清洁情况,具体的规范描述如:“清洁、干爽,无血迹、粪屑和皮块(少量皮屑除外)”。此外,还需在证书证明内容栏以中英文或英文阐述热处理工序中的温度及时间,具体的规范描述如:“输美前经过120℃超过30分钟的热处理。”
据了解,美国是宁波地区输美羽毛制品主要目的市场,年输美羽毛制品金额约占总出口额六成。2017年上半年宁波辖区输美羽毛制品90.2吨,货值约174万美元。
为确保宁波企业产品能持续顺利在美国口岸通关,宁波检验检疫部门特提醒辖区广大输美羽毛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一是及时了解美国对羽毛制品兽医卫生证书内容的新要求。二是针对证书内容要求,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流程,更新工艺参数,确保羽毛原料的处理温度能达到120℃,并维持至少30分钟的消灭可能存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三是做好产品清洁、防疫处理及防护处理,确保出口产品清洁不含其它检疫物质和防护得当。四是及时跟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沟通联系,将工艺流程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求助,借助其技术力量完成工艺流程的更新。五是走多元化的“外拓”贸易发展道路,避免市场单一化,有效规避可能存在的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