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516MGr485(HIC)冲击试验要求0冲击试验按EN10028-3要求≥34J
8.SA516MGr485(HIC)硬度钢板硬度应低于22HRC或237HB
9.SA516MGr485(HIC)Z向质量钢板应按照ASTM A770的要求进行厚度方向拉伸试验。
10.SA516MGr485(HIC)质量钢板质量按照SA-20/SA-20M第9节。焊接返修不允许。
11.SA516MGr485(HIC)检查和试验代表买房的检查员,在买方合同执行期间,应能自由地随时进入钢厂所有与订货材料制造过程有关的各部门。钢厂应为检查员提供所有必要的方便条件以使他确认所供给的材料符合标准。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除成品分析)和检查均应与装运前在钢厂进行,并应对工厂的操作没有不必要的干扰。
12.SA516MGr485(HIC)钢板识别标记
(1)钢材的识别标记应依据SA-20/SA-20M 13节的规定
(2)钢材应清晰地标志出下列资料:
例如:厂名 标准号 炉号 板编号 长*宽*高
(3)标志类型:用油漆喷印
(4)标志位置:所要求的标志应在每张成品钢板上距钢板边缘至少30mm的至少两处示出。
13.SA516MGr485(HIC)试验报告
(1)钢厂提供的材料试验报告书应依据SA-20/SA-20M 19节的规定,该报告书要申明钢板的制造完全依据材料采购说明书和材料标准。
(2)钢厂提供的实验报告书应包括所有采购说明书(标准年号、修订号)和订货单中的所有试验项目、炉号、钢板识别号及钢板的名义厚度应在实验报告中注明。
(3)实验报告上不要求有签名,但报告上应能清晰地看出报告的单位。尽管没有签名,但提交报告的单位应对报告内容负责。
(4)实验报告应为中英文对照。如果板材是从废材料制造厂购买的,卖方应提供一份钢厂的材料实验报告。而且,从卖方提供的钢板能追溯到钢厂原始材料实验报告。
14.SA516MGr485(HIC)包装标志装运
包装标志和装运应按A700实用规程所的方法进行。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确保钢块没有损坏。
15.SA516MGr485(HIC)附加要求
(1)材料应按照NACE标准TM0177的要求使用TM0284标准中的酸性试样溶液,并要求CLR≤5%
(2)材料质量证明书中英包括NACE标准RM0284中规定的如下数值:SA516MGr485(HIC)
a)CLR:
b)CSR:
c)CTR:
碳当量(Ceq)也应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