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 上海发票相关法律咨询 宋长贵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7-07 15:20:59,加入时间:2014年05月09日(距今4064天)
  • 地址:中国»上海»南汇: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3楼
  • 公司:上海磐琨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宋长贵,手机:13095803141 微信:peiking68138897 电话:021-68135038 QQ:1651660691

海律师 上海发票相关法律咨询 宋长贵律师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的意义: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