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育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准则,《保育员培训大纲》为基础,通过对在职保育员或即将从事保育员工作的人员进行保育员理论与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学员达到国家保育员职业标准要求,考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育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
保育员初级职业标准相关的理论知识及实操技能。
培训对象
在职或将要从事保育员职业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16—50周岁,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完成保育员培训学习全部课程任务,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育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具备以下相关报名条件的全体人员。
(一)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考核与证书
(一)考核
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每年6月、12月),考核形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