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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法规定

  • 发布时间:2019-07-10 17:27:09,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7日(距今2485天)
  • 地址:中国»江苏»苏州: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7楼
  • 公司:江苏鉴宝斋拍卖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殷总,手机:15962674156

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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