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重点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纠纷等。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案件结果效果好,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战、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为您解答厂房租赁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没有经过合法报建程序修建的厂房涉z嫌违z法建筑,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未无效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z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某四社签订案涉《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将案涉厂房出租给徐某使用,但某四社、徐某均确认案涉房屋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案涉《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