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ISO领事双认证

  • 发布时间:2019-07-15 22:33:43,加入时间:2018年04月03日(距今27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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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领事在华双认证 多年办理经验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一些使馆认证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使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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