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强拆时的处理方法

  • 发布时间:2019-07-17 10:33:12,加入时间:2018年11月02日(距今24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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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而实施的一项活动,本是一件好事儿,可因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及拆迁方双方的自身利益,且相关法律政策落实不到拆迁过程中,从而引发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过程中,命案不断,以血抗争的恶性事件时常发生。

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那么从此规定中来看,夜间强拆行为已经是涉嫌违法了。

  况且对于强制拆除,也只有司法强拆才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国务院第590号令)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凯诺律师认为,拆迁方暴力拆除房屋或者通过半夜、利用节假日将被拆迁人房屋拆除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允许的通行证就相当于没有盖章,是无效的,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旧城改造,拆迁问题一直是社会矛盾的一大重要亮点,而拆迁中的“钉子户”,更是城市建设中的难题,当然也不乏因此造成的各种拆迁冲突。

  但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个别规划内被拆迁人确实是超政策坐地起价,另一方面也存在拆迁工作缺少沟通,导致野蛮强拆。

  房子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当守法律的保护,而对于住房拆迁,应当要充分考虑到住户的利益和情感诉求,在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情况下,如果冒然的实施拆迁,那么就极容易造成矛盾。

  拆迁方不计后果强拆的行为,被拆迁人在保护自己权益时更不能冲动,如果失去理智的维护权益,那么必然是双输的局面。

  对此,凯诺律师为了大家在遇到强拆之后能更好的维权,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及时报警。这是非常的关键的,这也是遇到违法强拆时的一个必经过程,虽然,有时候我们并不指望公安机关能够有效的制止强拆的行为,但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确定强拆主体,为后边的拆迁维权做好铺垫。同时呢,也要保留报警的记录才行。

  记录下强制拆迁的过程。拍照或是摄影摄像都行,当然,也可以找一起维权的同伴多人分工,避免出现遗漏。

  提起确认拆迁违法的诉讼。如果拆迁方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进行事实认定,就以黑暗的策略进行了拆迁。这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明显是违法的。

  走行政赔偿的程序,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如果确认了拆迁行为属于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我们要保持冷静,切忌以暴施暴,千万不要和拆迁方发生肢体冲突,同时,也要及时的录音、录下视频,保存好相关文件,留下有效的维权证据,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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