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厂拆迁究竟是如何补偿的呢

  • 发布时间:2019-07-22 10:27:56,加入时间:2018年11月02日(距今24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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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拆迁跟普通的房屋、土地征收一样,企业拆迁的补偿款也是由好几部分组成的,一般而言,企业建房通常大部分建在国有土地上,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

  对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中的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从以上规定来看,企业拆迁补偿我们可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由于企业拆迁错综复杂。因此对于企业厂房拆迁补偿需要进行细致的划分

  一,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不过,对于不可搬迁设备,因拆迁导致该设备废弃的,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二、可搬迁设备的补偿

  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补偿方面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如果补偿不合理,可及时的咨询律师。

  四、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企业拆迁,尤其是大型企业拆迁,要在拆迁开始之前对自己的资产做到心中有数,一旦觉得补偿不合理或是拆迁方存在违法行为,在必要时,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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