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商标
马来西亚商标申请时间
18个月
商标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姓名和地址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空白处)---以公司名义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加签名(空白处)---以自然人名义
3. 商品或服务明细
4. 申明书需要公正
商标有效期
有效期:10年,期满续展
深圳公司(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深圳户籍个人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东亚的蒙古,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
马来西亚由马来亚(现称西马来西亚)、沙巴和沙捞越三个地区组成。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商标法废除了马来亚、沙巴和沙捞越三地区各自的商标法规和申请程序,使马来西亚有了一部统一商标法。
此外,马来西亚有关商标的法规还包括1983年9月1日同时生效的《198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
2、在马来西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a用。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和防御商标。系列商标和防御商标均被为联合商标。
3、商品分类采用国际分类,共分34类,注册原则为一标一类。
4、马来西亚于1989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员国。马来西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此外,马来西亚有关商标的法规还包括1983年9月1日生效的《198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
商标是指,一个商品或者产品的品牌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牌子。
不过商标和品牌有所区别:
1.品牌不等于就是商标但商标必定是品牌
2.品牌是不受保护的注册成了商标之后品牌(商标)才能受到保护
区别在于一般性包装上打的品牌因没有注册所以不能打圆圈R
但打R的商标(品牌)产品商品是必须有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证书才能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