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具有良好的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知识,从事建(构)筑物消防监管和消防巡查、操作火灾自报警系统、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排除;
(3)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检查;
(4)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故障排除;
(5)消防检查仪器的使用;
(6)安全疏散与灭火预案的制定。
申报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课程设置:
消防工作概述、消防法规、燃烧学基础、有机化学基础、电工学基础、建筑学基础、消防控制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力学基础、建筑防火、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处置。
鉴定方式:
初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口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报名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3幢2608(弘阳广场对面)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3、南京市江浦区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工业大学3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