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曾普遍认为元代青花瓷器的露胎部位均有“火石红”现象,并将此作为鉴定标准。其实不然,“火石红”现象仅存在于部分元代青花瓷器上,有相当数量古代真品上没有“火石红”现象。大量实验证明,“火石红”现象的出现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坯体中存在一定数量的游离铁,二是坯体在入窑时含有足够数量的水份。只有这样,在窑炉起火升温的初始阶段,随着坯体之中的水分迅速蒸发,将游离铁带到坯体表面形成“火石红”。一般来讲,第一个条件属于内因,是元代青花瓷器普遍具备的,而第二个条件是外因,不是元代青花瓷在烧制前的必备条件。有的器物在烧制前已经“干透”,甚至装窑时使用的“垫饼”也已不含水分。尚若如此,所烧器物的表面就很少出现“火石红”现象。由于低档仿品的坯体内不含游离铁,仿制者就用涂抹或喷洒氧化铁锈的方法来造假,实际上是欲盖弥彰,它与真正的“火石红”和“糊米底”存在明显差异。
在掌握各时代瓷器品种的特征及时代风貌的同时,应侧重对器型的古拙、敦厚、粗笨、秀美、玲珑、华丽等不同风格进行研究,详加分析对比,摸清其演变规律。久而久之,便可充分利用不同器型特征,熟练地鉴别真伪。明代永乐年间的器型古拙秀美,当时出现的一些精品,如白釉脱胎暗花盘碗,青花压手杯之类,都是后仿品在造型等方面远远不可企及的;宣德时期造型种类明显增多,并且制作精致,独出心裁,有些是空前绝后之作,若不具备很高的技术水平,难以仿制成功。
明朝是中国陶瓷史上一个重要发展阶段,窑场数目空前增多,明朝生活陶瓷,建筑陶瓷和其它类型的陶瓷制造大大地超过了以前历代,展示了陶瓷业大发展的局面。由于制瓷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实行“官搭民烧”制度,即工匠完成规定的任务后,可以进行自由经营,客观上对手工业工人的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民窑不仅产量超过官窑,而且烧成了许多高质量的可以与官窑相媲美的瓷器。明代青花、五彩、斗彩瓷器是瓷器生产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