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变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可销毁食品类如食用油、肉及其制品、罐头、调味品、保健食品、膨化食品、巧克力、糕点、饼干、炒货、蜜饯果脯、果冻、肉干肉脯等;饮料类如牛奶、酸奶等乳制品、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酒类如啤酒、白酒、葡萄酒、黄酒、药酒等。)
一是厂家回收,这个在进货时就约定好。二是马上进行打折处理,降低损失。三是过期扔掉
大部分超市都有办法将这种损失减小到低。超市里大部分部门,尤其是那些货物保质期短的部门都会在货物差不多卖光的时候才进下一批货。所以有时候你去超市,会发现新鲜野生大马哈
蔬菜和一部分品相不好的水果等到晚上七点左右,就好开始打折出清争取卖光,剩余的按要求冷藏冷藏,该销毁销毁,面包等有的超市会把当天没有卖完的面包收回,切片后送到烤箱烤成面包干接着卖,也不算违规。肉食等熟食几乎都要求当天卖光,看管理水平了,要不就得销毁了
不代表所有超市不会等到货过期(日单品不算)才想起来处理,一般订货的时候就要求在保质期三分之一内才送货。一般离保质期有一两个月的时候就开始打电话要求退货或者换货,这时候供应商有两种办法。1,退(或者换);2,与超市商量打折。
《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大中型食品超市应当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便于消费者明确区分。临近保质期还没有过保质期的食品,商家可以照常出售,但是因为临近保质期,不少消费者存在排斥心理,除非是被摆放在临保食品销售专区,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出售。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商家来说,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把临保食品置于专区打折销售,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 按照行业惯例,食品经营者,尤其是进货量大的超市,往往将临保食品、过期食品退给食品供应商。作为食品经营者,自然是避免了损失和风险,但也大大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一旦不法分子将过期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更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食品安全风险极高,也很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导致一些过期食品改头换面重新回流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部门应尽快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的方式,对过期食品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促使其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