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据一品标局获悉 昨日,南宁一淘宝店主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名牌双肩包,经有关机关鉴定并审理后,该淘宝店主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执行,并处罚金8万元。此消息一出,再次给销售假货的淘宝店主敲响了警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的刑罚:
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也做了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销售是指以采用推销、采购、出售或兜售等方式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
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商品。
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后所得或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若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若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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