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发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商丘市房地产资质升级代办

  • 发布时间:2019-07-29 17:05:07,加入时间:2018年12月11日(距今24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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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成———15年老品牌河南金成王经理,教您如何ksbl承装修试资质,如何办理电力+安许 承装修试的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许可证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具体申请条件,由电监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

  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情况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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