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区块链新加坡基金会为什么要做法律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19-07-31 09:09:44,加入时间:2014年08月10日(距今3927天)
  • 地址:中国»浙江»义乌:浙江省义乌市雪峰银座1516室
  • 公司:杭州卓信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程小姐,手机:18868564535 微信:zhuoxinqiye QQ:2355919502

首先您注册公众非盈利基金会是没有必要开户的,开了也没有用,因为基金会本身的性质就是非盈利的,到次年审计的时候无法和金融管理局解释银行账户上的款项收支。第二,银行是不接受做区块链项目开户的;第三,您这边无论是私募还是公募,募集来的都是以太坊坊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普通银行账户是收不了这些币种的,所以目前没有客户开户。 
法律意见书具体分以下几个; 
( 1、Token非证券合规法律意见书 
( 2、白皮书合规法律意见书 
( 3、私募与销售条款合规法律意见书 
( 4、公募销售条款合规法律意见 
为什么要做法律意见书? 
 根据新加坡金融法和证券法,如果包含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需要申请特殊金融牌照,所以需要证明该项目不包含有证券性质,那么就需要律师出具TOKEN非证券化法律意见书,以及证明该项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