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一、法律法规的zwnj;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第四十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易燃易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三)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四)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操作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五)消防设施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课时初级理论和实操培训240课时,中级200课时,高级160课时。
三、获取证书1、通过学校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合格证书。2、通过国家理论鉴定统考及国家实操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由人社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初级证)四、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1、18-60岁,初中以上学历,具备正常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及身心健康的中国公民;2、近期免冠小二寸(尺寸32*40mm)红底彩色照片8张,电子照片一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无学历证书需要学校开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印章、留学校固定电话,见附件1);4、中级需提供单位出具的6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和6年的社保缴纳证明。5、报考高级消防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