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凯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权威的认证检测机构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1,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A和B两个老板,分别给了张图纸要工厂做个电饭锅,这就是OEM)从定义看出,对不同的委托人有不同的产品设计与相关要求,所以认监委就要求对OEM的每个委托人都要进行现场审核。但其中的体系要素部分就可以省略了CCC认证。
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A和B两个老板都看中了C厂的一款电饭锅,就让C厂给他们生产,并分别打上A和B的商标,除了这个贴的牌子和型号,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时仅要做文件审核就行了,认证机构只要求你做一次型式试验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