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怎么办咨询沈阳专业刑事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8-13 13:16:34,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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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根据物理学上的原理在高速运动的车辆上随意丢弃物品会很有可能导致路边的行人受伤,而如果车辆行驶非常快速,并且所丢弃物品比较坚硬的甚至会致人死亡。那么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怎么办­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一般属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过失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看到即使并不是故意,而属于过失在高速公路上以及物品导致他人受伤的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请注意遵守相应的交通安全条例出现问题的及时联系律师。可以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专业刑事律师。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公众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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