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我的第二家园”计划于 2004 年 2 月 28 日由马来西亚政府推出。批准者,将获得马来西亚政府批准的 10年居留证。为使有意向定居马来西亚的各国人士对此计划办理过程及办理条件有所了解,登尼特特制了简介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资金要求
申请人须选择一间马来西亚本地银行,或在马来西亚设有分行的外国银行存放一笔定期存款 :
(一) 年龄 50 岁以下者,个人申请定期存款马币三十万 RM年之后可以取出马币十五万 RMnbsp;
买房产或支付医疗费用或孩子的教育费)。
(二) 年龄 50 岁以上者,个人申请定期存款马币十五万 RM年之后可以取出马币五万 RM50,000 买房产或支付医疗费用或孩子的教育费)。
(三) 如果申请者一在马来西亚拥有超越马币一百万 RM的房产,年龄 50 岁以上者可以只存入马币十万RM年龄 50 岁以下者可以只存入马币十五万 RM
(四)申请者的房产一定要有马币 1 百万以上。
2.医疗保险
申请人须在马来西亚购买医疗保险。年龄 60 岁以上无需买医疗保险,但需要一份证明书。
3. 签证年限及福利
1. 在马来西亚购置两幢房屋 (全权拥有或租借地皮均可)
2. 可在六个月内购买免税汽车一部或携带一辆汽车到马来西亚
3. 可观的定期存款利率
4. 定期存款的利息可免税 (定期一年以上)
5. 可携同一名家庭佣工前往马来西亚(只限女佣年龄介于 25 岁至 30 岁)
6. 没有限及随意在马来西亚居留
二、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优势
持此证件,投资定居者可在有效限期内无限次出入马来西亚。此项计划对申请人在有效期内是否留居马来西亚,以及留居长短没有任何的限制,是一项灵活度极高的定居项目。申请者还可以在马来西亚自由从事投资与商务开展活动。
三、 登尼特的承诺:
通过登尼特所领取的证书、文件,我们确保其真实性,由中港美专业律师把关。如有虚假,登尼特承担法律责任,并双倍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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