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认可机构申请人应向金融管理专员提供下述资料:
2、拟使用的名称或称谓;
3、使用该名称或称谓的原因;
4、详细说明实际或拟进行的业务活动的性质;
5、将会或已在经营的有关业务的时间及地点;
6、成立为法团的日期及地点;
7、一份现正采用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副本);
8、一份最近期已审计账目及年度报告(副本);
9、提供独立保证报告;
10、拟在香港设立的分行或附属公司首3年的业务计划(若需要);
11、主要股东、董事及行政总裁的姓名及地址;
12、公司地址及电话/传真号码;
13、以及任何其它所需数据。
五、申请程序
1、政府申请流程:申请人初步咨询金融管理专员=》提交申请至香港金管局=》金管局处理申请=》注册地监管机构的批准=》金管局审批申请=》书面通知通过认可并刊登宪报公告。
2、服务办理流程:填写委托书 → 签署协议 → 交付款项 → 签署文件 →立即送到香港政府办理→交结成品。
更多详情请联系成都登尼特;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