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重新参加考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中,随机监督抽查考核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计入该单位信用档案。考核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监督抽查考核采取扣分制,扣分情况计入《证明》,一年内累计扣满十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