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Zui高资助5000元;
(二)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不满5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每件Zui高给予资助1000元/年;自申请之日起满5年且不足10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Zui高给予每件资助1500元/年;自申请之日起满10年以上的,对已缴纳的年费Zui高给予每件资助3000元/年。鼓励同一件发明专利的年费一次同时缴纳多年年费,资助可分别按年度计算并同时享受。
(三)获得专利创造资金资助的单位,应拿出不低于50%的资助资金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不含第二款)。
(四)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分别按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获得“聊城市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聊城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标准
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Zui高20万元/家、15万元/家和10万元/家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及园区分别给予Zui高10万元/单位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Zui高5万元/家奖励。
政策依据:《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聊城市冠县专利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
2、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00元;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4000元,同一件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Zui多资助三次;
4、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按照当年缴纳年费单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资助。
政策依据:《冠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本办法有效期3年,自2018年2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