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a接管公司财产;
b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c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d分配剩馀财产;
e注销外资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a清算费用;
b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c应缴纳的税款;
d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馀财产。
6、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外资公司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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